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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9月,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指导全国各级网信举报工作部门、主要网站平台受理网民举报色情、赌博、侵权、谣言等违法和不良信息1740.5万件,环比下降3.2%、同比下降6.3%。其中,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受理举报59.7万件,各地网信举报工作部门受理举报59万件,全国主要网站平台受理举报1621.8万件。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表示,目前,全国各主要网站平台不断畅通举报渠道、受理处置网民举报。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专栏
    2026-10-16
  • 今年前9个月,税务部门共停止公布失信主体12028户,其中,除依规到期自动停止公布外,1219户失信主体通过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3.55亿元后,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实现信用修复,修复总量同比增长30.93%。据悉,2021年,税务总局修订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失信主体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信用修复后,企业可重新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不再受限,重新恢复正常经营。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使纳税失信约束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充分发挥治理效能,保障失信主体依法申请信用修复的权利,税务部门积极实践、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以机制创新推动信用修复更便捷高效。一是主动开展“线上修复”。2026年以来,已有511户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完成线上信用修复,占今年信用修复总量的42%。二是深入推介“三书同达”。税务部门在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名单的当事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纳税信用合规建设提示书》,向失信主体深入解读政策,明确案例示范,引导失信主体积极主动进行信用修复。三是开展“说理式”执法。税务部门及时优化提前停止公布工作流程,由“相对人主动提出”调整为“主动告知”,做到损害后果一次性明示、申请流程一次性了解、涉及资料一次性告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认为,税务机关在实施失信惩戒的同时开展信用修复,既让失信主体感受到被惩戒的“痛感”,也让其看到信用修复的希望,更有利于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税务总局稽查局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在强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管理的同时,将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加强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辅导,努力实现“到期即提醒、达标即修复”,助力更多企业重塑信用、合规经营。

    专栏
    2026-10-15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6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本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保护,强化格式条款说明义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妥善把握平等保护与倾斜保护、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辩证关系审理金融纠纷,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自主决策、公平享受金融服务。案例一明确金融机构对调整借款利率的格式条款负有提示说明义务,彰显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的价值导向。人民法院压实机构责任,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相向而行、协同推进,促使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适当性义务。案例二、案例三,依法认定销售机构未尽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推动“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真正落地见效,倒逼金融机构健全内控合规体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经营全流程。人民法院破除技术壁垒,确保金融消费者救济程序选择权。随着数字技术发展,金融机构在加快开展科技金融业务的同时,也利用技术优势掌握金融交易及纠纷解决方式的主动权,对金融消费者制定了一些不合理的条件,亟须予以规范。案例四明确基金公司依托App技术优势,在消费者认购产品后强制变更争议解决方式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各方协同治理,发挥多元实质解纷机制功能。针对金融案件特点,在监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人民法院综合运用多元化解、调解和解、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工作举措,简化维权流程、压缩处置时限、降低维权成本,为金融消费者、中小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化解途径,取得了良好的解纷效果。案例五通过依法调解,省去启动司法鉴定的较长周期,使投保人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了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款;案例六创新综合运用“示范判决+委托调解+代表人诉讼”,发挥多元实质解纷机制功能,维护了众多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据悉,下一步,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将紧扣金融“五篇大文章”部署要求,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共治合力,共同规范金融服务行为,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着力形成机构合规经营、群众理性消费、监管精准施策、司法有力保障的良好格局,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大家关注证监会:始终把维护市场稳定作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国家卫健委:启动实施科研诚信专项治理新版海关信用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通关更快一步 竞争更胜一筹四部门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为帮扶小额信贷税务部门曝光4起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案件

    专栏
    2026-10-14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6个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中3个涉及盗掘类文物犯罪,人民法院既有效惩治犯罪,又强化源头防控,健全文物犯罪治理体系。据介绍,我国文物资源丰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割石窟石刻、盗取古建筑构件等犯罪成为文物犯罪链条的源头,后续倒卖、走私、掩饰、隐瞒等犯罪活动表现形式多样、获利巨大,进一步反向刺激盗掘、盗窃等源头性文物犯罪活动。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坚持重点打击盗掘、盗窃、盗割等源头性犯罪活动,职业化、团伙化文物犯罪活动,以及严重危害文物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判处刑罚,持续形成强大司法震慑,有效遏制文物犯罪活动。同时,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精准裁判和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犯、累犯等依法从严惩处,对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退赃、协助追回文物的依法从宽处理。人民法院坚持“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标准,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坚决斩断“盗、掘、贩、运、销”的犯罪链条,筑牢文物安全坚固防线。“陈某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是盗掘古文化遗址犯罪预备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严格把握犯罪阶段,依法定罪处罚,延伸打击范围,遏制盗掘前期犯罪行为。“高某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是对出土文物进行违法修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了后续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链条。同时,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文物破坏或者价值减损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行为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推动文物司法保护从“惩罚犯罪”向“修复保护”延伸。典型案例中,部分行为人对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存在认知偏差,逐步走上文物犯罪道路。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均为贴近社会公众生产生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犯罪类型,以期进一步强化公众的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意识。“郭某军故意损毁文物案”是企业负责人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片面追求企业效益而故意损毁文物的典型表现;“余某才盗掘古墓葬案”的行为人因沉迷盗墓类小说,效仿书中情节自学盗墓方法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师某兴盗掘古墓葬案”和“唐某生倒卖文物案”均为偶然发现文物后不及时上报,实施盗掘、倒卖行为构成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文物部门选取上述典型案件,强调了文物保护的法定义务。

    专栏
    2026-10-13
  • 共:48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