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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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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手机租赁行业发展迅速,“以租代买”的消费模式受到部分消费者关注。但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及舆情监测,手机租赁领域乱象频发,部分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设置重重消费陷阱,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手机租赁“高价租、乱扣费、暗藏锁”三大陷阱。部分手机租赁平台在宣传时突出“低月租”“轻松租”,但实际消费成本远超预期。消费者需特别注意,一些平台“租完买断”或“到期买断”的总花费,即租金加上买断金,通常是手机市场售价的1.5倍甚至更高。在消费者准备买断手机时,部分平台还会临时增加“违约金”“服务费”“远程撤锁费”等不合理费用。市场上还存在“租机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不法分子假借租赁手机之名,实则从事高息放贷业务,年化利率动辄超过400%,属于高利贷违法行为。消费者在签约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计算“租完买断”或“到期买断”获得手机所有权的总成本,并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切勿被表面的低月租迷惑。如有资金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切勿轻信此类“租赁”融资。为了防范消费者断供,不少平台会在出租的手机中安装“MDM锁”,即移动设备管理锁,设置远程限制权限。这一技术手段若被滥用,将给消费者带来严重风险。平台可远程操纵手机“锁死”,导致手机无法正常使用,即便消费者已按约定支付买断费用,部分平台仍可能以此要挟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严重侵害消费者对自有财物的处分权。此外,许多租赁平台在交易规则上设置重重障碍,消费者稍有不慎即面临钱财损失。消费者按约定归还手机后,平台常以“手机有损伤”等理由克扣押金,而这些所谓的损伤往往是正常使用痕迹,甚至需放大才能看清。平台通常要求消费者开通免密支付或自动续费功能,一旦发生争议,平台可能不经消费者确认,直接划扣违约金、租金等费用,消费者维权时举证困难。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择,按需消费,充分了解手机租赁可能产生的总成本,权衡“租”与“买”的利弊,切勿冲动消费。妥善保管租赁合同、聊天记录、广告宣传页面、付款凭证等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打着租赁旗号进行高息放贷的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参与,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专栏2026-04-01 -
记者18日从北京市反诈中心获悉,买高档茶叶成为近期骗子转移诈骗资金的新手段。近期,已有多名受害者按照骗子要求购买高档茶叶入资或送礼,遭受财产损失。去年年底,出租自家闲置房屋的桑女士等来了一个“完美”租客,对方自称是某科技公司技术主管陈某,了解了桑女士出租房的详细情况后,没有挑剔砍价,爽快表示会让公司财务支付定金。在此期间,陈某让桑女士和他通过某聊天软件私下联系,并发来一个陌生链接,让桑女士登录他的账号操作黄金期货交易,桑女士也拿出积蓄一起投资。可她没想到,“收益”不过是诈骗平台上的虚假数字而已。在转账了两次投资款后,对方让桑女士购买某知名品牌高端茶叶,以完成相应金额入资。就这样,70多万元转瞬变成名贵茶叶,通过快递寄到了远在广东的某个小镇。前几天,桑女士被对方拉黑。接到桑女士报案后,警方调查发现,近期北京已经发生多起要求事主购买同一款高档茶叶的诈骗案件。这些事主并不炒茶牟利,大都身陷虚假投资理财骗局。反诈民警告诉记者,买高端茶叶是电诈分子转移资金的新手段。涉案的高端茶叶一桶就价值数万元,因为具有收藏价值及高流通性,成为骗子的洗钱工具。北京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声称“内部消息”“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都是骗局,正规金融交易需通过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及官方平台进行,不会要求投资者点击下载来源不明的网络链接、应用程序,不会要求投资者下载使用特定聊天软件脱离平台私下联络,更不会要求向个人账户转账或线下交接现金、邮寄实物入资。凡是要求购买高档茶叶、黄金、购物卡、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邮寄进行投资理财的,都是诈骗行为。市民务必提高警惕,以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专栏2026-03-25 -
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投资理财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升级,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渴望财富增值、期盼情感关怀等心理,层层设套,让不少老人辛苦积攒的养老钱血本无归。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让我们结合真实案例,揭示当前三类高发涉老投资理财典型骗局本质。骗局一:“股神”荐股稳赚不赔?实则本金有去无回李婆婆在聊天软件结识一自称“资深投资导师”的网友,随后被拉入多个“炒股交流”群。群内“股神”每日免费开网课,推荐“内部股票”“原始股”,声称股价将从6元涨至80元,要将部分名额按原价转让。群友频繁晒“盈利截图”,营造“日进斗金”假象。李婆婆见之心喜,将20万养老钱转入对方指定账户,转账完成后,该微信群随即解散,所谓“投资导师”彻底失联。该案属于典型的“网络引流+杀猪盘”投资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金融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对网络证券投资规则不熟悉的认知短板,虚构专业投资身份,以“内幕消息”“原始股”为噱头制造暴富假象,核心目的是非法占有老年人财物。涉案资金一旦转入指定账户,会被犯罪分子通过多级账户快速拆分、转移、套现,追缴返还难度极大。骗局二:温情服务暗藏陷阱,高息投资实为陷阱王爷爷被老友邀请一起去到一家免费的爱心火锅。到了现场,发现店里全是老年人,东西免费吃,还有一位“小管家”时刻嘘寒问暖。熟悉后,“小管家”给王爷爷推荐一款年化率50%的“认养一头牛”项目,投资10万就能免费游内蒙古,实地考察牛基地。王爷爷一听回报率那么高,“小管家”又那么热情,便大手一挥投入10万块。在“小管家”陪同下考察完牛后,回来又加大几十万的投资。数月后,该门店突然关停,核心工作人员全部失联。该案属于典型的“线下情感围猎+庞氏骗局”的涉老集资诈骗案件。不法分子以温情服务为突破口,逐步消解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与戒备心理,继而以远超市场合理水平的年化收益为诱饵实施诱骗。骗局三:假借“专业维权”之名,实施二次诈骗李爷爷等十几名老年人遭“投资”诈骗后,不忍心半辈子的心血都打了水漂,在微信群内交流“投资”受损如何追回钱款。张某等人利用这一契机,注册空壳法律咨询公司,虚构法律援助人员、专业追款专员身份,主动联系受害老人,谎称拥有司法渠道、内部关系,可全权代理追回全部被骗钱款,但要求老人先行缴纳被骗金额10%的“维权定金”“服务手续费”。最终,15名受害老人共计支付15万余元费用,张某等人收款后随即失联,未开展任何合法维权行为。该案属于典型涉老二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被骗后急于止损、对法律维权程序不了解的心理,实施二次收割,进一步扩大受害群体财产损失。法官提示,合法的法律维权与追赃挽损,仅能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公诉、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或由正规律师事务所依法代理等法定途径实现,不存在任何“私下捷径”或“特殊渠道”。法官提示,守护养老钱,要拒绝一切“保本高息、内幕消息”的投资承诺,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违背市场规律的投资必是陷阱;不被陌生人员的温情服务、免费福利迷惑,情感关怀与投资理财必须划清界限,亲眼所见未必为真,不盲目相信、不冲动投资;遭遇诈骗后,追款维权应当寻求公安机关、正规律师、司法机关的帮助,先交钱后办事的“维权服务”很可能是二次诈骗;不向陌生账户、陌生个人转账汇款,大额资金操作务必先和子女或其他亲属、社区民警沟通确认。
专栏2026-03-18 -
“免费认养宠物”但需分期购买商品法院判决属捆绑销售解除合同 认养人按宠物实际价值支付在当前风行的养宠风潮下,“免费领养”“爱心认养”活动热度逐渐走高,但在一些领养宣传的温情背后,却可能潜藏着消费陷阱。近日,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免费”领养宠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认定涉案协议名为领养,实为捆绑销售,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判决领养人按宠物实际价值支付价款。法院的认定,既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宠物消费市场划出法治红线。2025年3月,家住江苏的李某通过网络平台与某宠物公司签订了一份名为“宠物认养保障计划协议”的文件,其中约定李某可从该公司免费领养一只宠物,但需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在该公司网上商城购买指定商品,每期付款289元,共分为24期,全部付清后才算完成“认养”。协议签订后,李某支付首期款289元,该公司向其邮寄了宠物,但李某收到宠物后未再按约定支付任何款项。因李某长期拖欠款项,宠物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宠物认养保障计划协议”,要求李某退还所领养的宠物,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以弥补公司的“经济损失”。“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李某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办案法官说道。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宠物认养保障计划协议”,但核心约定实际是李某需通过长期分期付款购买商家指定商品,以此换取宠物的饲养权,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捆绑销售模式,双方实际构成买卖合同关系,涉案宠物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此外,法院查明,该宠物的市场价格为3000元,而宠物公司主张的5000元违约金远超其实际损失,明显不合理。针对宠物公司提出的“退还宠物”诉求,从防止损失扩大、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角度,法院同样作出了不予支持的认定。办案法官表示,结合宠物交易的行业习惯,消费者更倾向于从小饲养,市场上流通的宠物也大多是动物幼崽,待本案执行完毕时,涉案宠物已成年,再次出售难度较大;此外,双方住所地相距数千公里,若强制李某退还宠物,将产生高额运输成本,且活体宠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死亡、疾疫等风险,会进一步扩大双方的损失。经综合考量,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解除某宠物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协议,李某向该公司支付宠物价款3000元。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办案法官还表示,随着宠物经济持续升温,类似本案的“免费领养”陷阱屡见不鲜。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的爱心和“免费”“无偿”的吸引力,以“领养替代购买”等公益口号为噱头,通过签订格式化协议,捆绑销售宠物用品、强制分期付款等方式,变相抬高消费成本、转嫁经营风险,这类行为本质上是不正当经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法官提醒爱宠人士,面对各类宠物领养的宣传,要保持审慎态度,避免被部分商家“免费”“无偿”的宣传语迷惑,陷入消费陷阱。
专栏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