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卫健局为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开展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监督检查工作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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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双辽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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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本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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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2023年《关于印发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监督一函[2023]151号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转发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使用单位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双辽市卫生健康局在全市医疗机构范围内展开了一次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卫健局制定《双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并在2023年12月12日开始对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消毒产品时的相关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了经营使用消毒产品及抑菌制剂索证情况、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第一、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标签(含说明书)和建立并落实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制度等。
此次专项工作共检查29家医疗机构,所检查的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经营使用,20家单位能够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进货检查验收台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第一、二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其中9家医疗机构未建立和落实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对此,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