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减法”与“加法”
2025-11-19  |  来源:  |  专栏:省内动态  |  浏览量:

企业是市场的细胞,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才能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从国务院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到长春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一系列举措正在推动行政执法从“分散随意”向“规范有序”转变。这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首在做足“减法”,为企业卸下不必要的负担。过去,部分地区存在“多查乱扰”现象,同一部门多项检查轮番上门,不同部门相近时段重复核查,不仅占用企业大量人力物力,更打乱了正常生产经营节奏。如今,“清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举措的推行,从源头遏制了检查的随意性——未纳入公布清单的检查,企业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对同一企业的联合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多部门检查“打包整合”、一次到位。这种“减法”,减的是不必要的干扰,减的是企业的迎检压力,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精力用于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核心业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贵在做精“加法”,让监管更具精准度与温度。“一刀切”式的监管模式曾让不少合规企业“躺枪”,如今分级分类监管的落地,让监管更具针对性:对信用优良、风险较低的A类企业“无事不扰”,对信用良好、风险可控的B类企业“无感监管”,对信用一般、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重点关注,对信用较差、风险突出的D类企业重点监管。这种“差异化监管”,既避免了对优质企业的过度干预,又能将执法资源集中投向高风险领域,实现“好企业不被扰、差企业有人管”。同时,“无感监管”手段的推广更显温度——通过书面核查、视频监管、信息共享等非现场方式完成检查,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的影响;鼓励企业主动自查自纠,通过图片、视频反馈问题并获取整改指导,让监管从“被动检查”转向“主动服务”,既保障了监管效能,又赢得了企业认可。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重在畅通反馈渠道,为企业权益筑牢防护网。企业敢不敢发声、问题能不能解决,直接关系到政策落地的效果。长春在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时,不仅明确了企业可以拒绝不规范检查的权力,更搭建了多元反馈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专窗、12345热线、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齐发力。更重要的是,投诉举报全程保密制度的建立,基本消除了企业“怕报复、不敢说”的顾虑,让企业能够放心反映问题,推动执法部门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这种“双向互动”的机制,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为政策优化提供了民意参考,形成了“监管规范—企业满意—营商环境优化”的良性循环。

涉企行政检查更规范,本质上是为了企业发展更顺畅。当检查不是负担而是保障,当监管不是干扰而是服务,企业才能心无旁骛搞发展、谋创新。从“无事不扰”到“有需必应”,从“粗放监管”到“精准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每一步探索,都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践行,更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力推动。随着这些举措的落地生根,更多企业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汇聚起磅礴力量。